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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者、原作者与读者的关系新论
     不少翻译家在谈到译者、原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时,提出译者为仆人、其余二者为主人之说,其实,英语翻译公司认为,译者和其余二者,主人和仆人的角色是轮着做的。当读者提出要洋味时,他是主人,译者要配合他,让他领舞。但当译者一次又一次地提出,翻译要归化或异化时,那何尝又不是在充当主人的角色?特别在当今译者主体意识觉醒的时候,译者的仆人角色还有多少成分呢?
    根据关联理论论证了这些观点,并指出不论是译者还是读者都必须享受权利,但也都必须尽自己的义务。译者必须立足于自己的文化,倡导自己的翻译标准,尽自己的义务,保证交际的成功;读者更需要有自己吸收和排斥的言行标准,领着译者跳出和谐的舞蹈,以尽自己的义务。失掉自己的文化个性是悲哀的,因为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。
    不过,值得一提的是,为了使翻译交际双方更好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,交际双方都必须谨慎选择自己的意向交际对象。由于译者在翻译交际中往往是处于主导地位,因此,“译者前言”往往显得很重要,因为这方便译文读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译者,并借助该译者的译文与之进行交际。译评者也可以根据“译者前言”对翻译交际和作为交际媒介的译文做出正确的评价。
    本文对译者和读者的义务和权利进行了探讨,固然没有也无法穷尽两者的义务和权利。在此,英语翻译公司只希望大家能重新认识到作者、译者和读者之间的关系,认识到译者从来就不总是仆人,读者也从来就不总是主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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