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时候,原文与翻译过后的语句的字词位置调换了,这是怎么回事呢?如果我们逐字翻译,读起来就会语序不同。所以,
翻译公司在将原文翻译成译文时,必须调整一些语序,以使译文符合译文语言的表达习惯。在调换位置时并没有特别的规律,原文中的词在译文中既可以放在前面,也可以放在后面,甚至可以放在中间。这完全视上下文的需要。比如:
A bull of Bushman woke the sleeping child with his noise.
误译:贝兴的一头公牛弄醒了那个酣睡的孩子。
原意:一个大嗓门的人把那个酣睡的孩子吵醒了。
说明:a bull of Bushman 是习语,意为"大嗓门的人"。
Even a hair of the dog didn't make him feel better.
误译:即使一根狗毛也不会使他觉得好些。
原意:即使是再喝解宿醉的一杯酒,也不会使他觉得好些。
说明:a [the] hair of the dog (that bit one)是口语,意为"用以解宿醉的一杯酒"。
对此可以看出,翻译的过程绝非简单的按照字义将原文表达出来就算结束了,而是需要考虑到字义表达的贴切程度,以及字词摆放位置的合适度,只有这些方面都考虑周全,才能翻译出最符合原文的译文。